阳春市第三中学集邮协会章程
(草案)
第一章
第一条 阳春市三中集邮协会(下称本会)是阳江市集邮协会、阳春市集邮协会领导下的一个分会,是三中师生的集邮爱好者组织的群众性集邮文化团体,是全校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基地。
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社会主义集邮方向,为贯彻学校“教书育人”的方针,引导会员开展正当、健康、有益的集邮文化活动,以丰富和活跃学校第二课堂活动,为发展我校集邮第二课堂活动,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第三条 本会在上级集邮组织的领导下,结合学校具体工作开展各项集邮的第二课堂活动。
第二章
第四条 本会主要工作范围:
(1)根据上级集邮协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安排,制定本会工作计划,推动、研究、指导我校集邮活动。
(2)普及健康的集邮活动,宣传正确的集邮目的,倡导高尚的集邮道德,大力普及集邮知识,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集邮活动,提高群众的集邮水平,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
(3)每年上半年举办“集邮征文比赛”和“集邮演讲比赛”下半年举办“邮票图案设计比赛”和“集邮日”活动,每学期举办3-4次“集邮知识讲座”,每两年举办一次全校性集邮展览,从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省、市比赛。
(4)坚持办好每学期2—3期的“三中集邮”报(会刊)工作,宣传集邮知识和世界集邮动态。
(5)加强与各市、县和分会的集邮组织的联系和协作,开展集邮各类交流活动。
(6)继续办好“三中集邮橱窗”,向全校师生宣传集邮知识,推动我校集邮活动的开展。
(7)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集邮爱好者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集邮爱好者的权益。
第三章 会员
第五条 凡我校的集邮爱好者,承认本会章程,履行本会权利和义务,均可申请参加本会,经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。
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1)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;
(2)有参加本会各种活动的权利;
(3)有优先供应集邮品和资料的权利;
(4)对本会工作有讨论、批评和监督的权利;
(5)有申请退会的权利。
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1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(2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3)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;
(4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5)反映集邮者的意见和要求,介绍推荐新会员;
(6)提供各种省市集邮展览和各种比赛展品和资料;
(7)自觉遵纪守法,积极倡导、宣传社会主义邮德、邮风,维护本会声誉。
第八条 本会会员如有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,经常务理事会决定,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撤消会员资格。
第四章 组织
第九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,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,会员代表大会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,其职责是:
(1)制定、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;
(2)选举或罢免理事;
(3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;
(4)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;
(5)民主协商、选举产生新的理会。
第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,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,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。
理事会的职责是:
(1)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;
(2)民主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,组建新的常务理事会,负责日常会务工作;
(3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(4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研究、制定、监督执行本会工作计划;
(5)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,批准会员的奖励和惩处;
(6)筹备召开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。
第十一条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常务理事会行使第十条第(3)、(4)、(5)、(6)项职责。
第十二条 本会理事会成员任期四年,可连选连任,对不称职的成员可通过民主程序,予以罢免或撤换。
第五章 经费
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:
(1)学校每学期的第二课堂活动辅导经费;
(2)团委每学期从活动经费中拨出一部分经费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四条 本会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即予实行。
第十五条 本会章程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。 |